今天是 | 欢迎访问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 |
|
灵璧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系山东省费县人,在灵璧某木业公司工作。自2014年9月以来,李某利用公司法人对自己的信任,将该木业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实际上并没有货物流通和资金往来的浙江省磐山县某机械厂老板董某某,并从中拿取票面金额7%的返点。至2015年5月李某离开公司,李某共开出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资金达14万元。而董某某利用这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浙江省磐山县国家税务局抵扣增值税2034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