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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华兵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的安排,现将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一项职能。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刑事诉讼活动实体和程序公正,严防冤假错案,严守公平正义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内容略)
(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内容略)
(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内容略)
(四)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内容略)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站位,将刑事诉讼监督贯穿于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检察院将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推动刑事诉讼监督与主体捕诉业务均衡发展。特别是今年初,我们在认真分析研判宿州检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一二三四”工作总思路,把诉讼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引导干警增强做实做优做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履职责任。把握在监督中办案与在办案中监督的辩证关系,注意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明确检察官主体责任,不让刑事诉讼监督在“捕诉一体”改革中断档、缺位。充分发挥案管大厅职能,依托文书流转、流程监控数据,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案件侦查环节,对捕后未移诉、退查未重报案件及时移送办案部门,破解监督线索匮乏、信息来源滞后的困境。三是开展督导调度。2019年9月,针对刑事诉讼监督业务数据大幅下滑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大战四季度,全面止滑回升”,对涉及到核心业务数据工作、重点工作、后进工作,实行重点指导、抓点引导、驻点督导。经过4个月的集中攻坚,实现了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降幅明显回落”“整体趋势向好”的目标,一起抗诉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一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入选全国精品案例。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月点评、季调度,对后进条线、后进工作现场督办,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明显。1-5月份,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诉、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等刑事诉讼监督核心数据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多项数据增幅全省第一。
(二)突出重点,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专业化办案组,选派资深员额检察官专司办理涉黑恶案件,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2018年以来,共对涉黑恶案件提起公诉35件293人,纠正漏捕漏诉36人、追诉漏罪11件。严格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强化督导督办和提前介入,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报省检察院把关,一般涉恶案件都由市检察院把关。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办案履职中发现、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394条,依法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33条。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跟进市委部署安排,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七个三”行动计划》,推出系列举措,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三个专项”活动,推动解决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三个难题”,推深做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刑事检察政策,涉民企刑事案件不捕率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三)注重把关,全面发挥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坚持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助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一是强化诉前指导。规范提前介入程序,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着力推进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将审判标准不断向侦查前端传导,促进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二是把好案件“入口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实行“同审同补”,对案件审查工作中发现的证据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承办人联系,督促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把案件质量问题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三是加强实质化审查。坚持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行从受理、审查、办结、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到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全过程的程序化办理,变“办事”为“办案”,增强监督工作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回应诉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涉案人员诉求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诉求及时启动监督程序,依法稳妥办理。对首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必须调阅原案卷宗进行全面审查,听取申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意见,并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重复信访率。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对当事人信访诉求强烈、息诉难度较大的疑难复杂申诉案件,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宿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就监管安全、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纠正意见11条。
(五)提升素能,着力打造专业化诉讼监督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检察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资深员额检察官的经验优势,实行“传、帮、带”,形成促进办案干警快速成长、共同提高的良性机制。完善业务培训练兵机制,通过举办刑检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优秀监督案例评选等方式,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刻汲取郭建军、陈冬案教训,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以案肃纪、规范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检察官座谈会,播放系统内警示教育片,组织两级院干警集中收看郭建军受贿案庭审网络直播等形式,以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全体干警以案为戒、规范履职;部署开展“彻底清理积案、杜绝违规存放卷宗”专项活动,清理一批久拖未结案件,一批应归未归卷宗得以归档。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全市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捕诉一体”改革后,原专门从事诉讼监督的侦查监督部门、刑事审判监督部门不复存在,整合后的刑事检察部门由原来的单一职能转变为多项职能,在职能叠加的情况下,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捕、诉上,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二是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2019年,立案监督案件虽然全部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但徒刑以上刑罚比率不高。再如,刑罚执行监督还存在衔接不够通畅的问题,导致少数患病或伤残罪犯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者不适宜判处缓刑,刑罚执行难以到位。三是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整合后部分办案人员对原来不熟悉的诉讼监督工作“磨合期”过长,还不能迅速适应新形势,发现线索、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还有欠缺。
202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防止冤假错案为底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过硬诉讼监督队伍建设为保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重点是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转变理念,切实增强刑事诉讼监督意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后,刑事诉讼监督的职责被分解到每一个办案检察官身上。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就要求检察官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自觉将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把“单一办理个案”变为“全方位监督”,真正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目标,把诉讼监督有机融合到所办理的每一起捕、诉案件中,一体提升办案和监督效果。
二是聚焦重点,切实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加强对涉黑恶刑事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力促“打财断血”取得成效。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集中排查深挖监督案件线索,以点带面,提升刑事诉讼监督的规模。
三是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的工作指引》,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对符合规定的监督事项作为独立案件办理,持续、规范、完整地开展监督。着力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工作,前移监督端口,推动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依法用好调查核实权,准确界定调查核实的范围,为有效开展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筑牢基础,切实提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能力。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优化检察官办案团队人员配置,注重优势互补、合理搭配,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诉讼监督能力全面提升。强化业务交叉培训,对原侦查监督办案人员进行公诉业务培训,对原公诉办案人员进行批捕和侦查监督业务培训,快速适应改革的新常态新要求。加强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检答网的运用,促进检察官提升业务能力。
365体育比分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报告,既是监督和鞭策,更是关心和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全面正确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不断开创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宿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