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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宿州市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时间:2016-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五)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九)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十)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主要是单位本级决算。

三、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389.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389.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

一是2015年人员工资上调;

二是本单位离休人员去世财政拨入死亡抚恤金;

三是2015年基建支出由预付帐款转为支出,致使本年支出有所增长。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5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4.0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3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16万元,占27%;项目支出3887.58万元,占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89.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389.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

一是2015年人员工资上调;

二是本单位离休人员去世财政拨入死亡抚恤金;

三是2015年基建支出由预付帐款转为支出,致使本年支出有所增长。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6.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0.3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有所增长;

二是项目支出比2014年增加了“两房建设”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有所追加;二是项目支出中两房建设支出由预付帐款转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47.16万元,占49%;项目支出1479.29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4年减少43.8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未下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标。其中:“行政运行”决算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4万元,比2014年增加7.85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本院退休人员去世,财政拨入死亡抚恤支出1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37.73万元,比2014年减少3.07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医疗保险支出有所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7.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03.29万元,比2014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积数因收入的增加而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03.29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决算2769.43万元,比2014年增加1429.15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一是“两房建设”增加支出517.71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补充完善公开内容)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408.29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2408.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年度决算2408.29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决算2408.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办案综合大楼基建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98.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不无0的车型);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9.02

因公出国(境)费

6.62

公务接待费

10.8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59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9.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6%,比上年决算减增加6.35,增长4%,增长原因一是2015年核算的公务接待费包含办案接待费5.6万元,二是2015年因公出国(境)安排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62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62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14年因公出国支出为0,2015年宿州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出国(境)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 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5.39万元,增长99%。,增长的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核算包含办案接待支出5.6万元,扣除掉办案接待支出后比2014年减少0.18万元,减少3.3%2015年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20批次,54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各级检察机关到市院检查指导、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的接待支出(各部门、单位根据接待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59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6%。,增长的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成本有所增加。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支出(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具体支出内容)。2015年,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624613601@qq.com,联系电话:0557-3051193